第65章 招工(第2页)
李阳还没说话,刘立军先张嘴了。
“呀,杨墨同志你这也太客气了,请你吃个饭,你这还带了野鸡,怎么好意思啊。”
杨墨心累,不想搭理他。
李阳也懒得理他,买肉要不是限量,他还真不想叫刘立军,钱出个零头,就一副我请客的架势,真想把那几毛钱还给他。
当然,李阳不至于说出来,自己心里有数,知道以后怎么相处就好。
这时李阳上前和杨墨商量着说:“墨姐,要不你主厨?”
杨墨···你不是想请我吃饭,你是想请我做饭。
······
最后,站在灶前的还是杨墨。
知青点的菜就是土豆,不过各种调料他们准备的挺齐全。
正好红烧肉、野鸡炖土豆,一大锅就行了。
不过炒糖时因为只有刘立军有糖,杨墨也没客气,直接挖满满的两小勺,把刘立军挖的那叫一个心疼。
好在杨墨没有辜负那两勺糖,做出来的菜色香味俱全,香飘十里是夸张了,但是整个小院都是浓浓的肉香。
每个人拿着自己的饭盒去打了饭和菜,就自己找地方吃了。
没有大桌子,大家都是几个人凑一起,用小桌或者板子,就这么吃了。
方晨盈在院子里放上一张小桌。李阳开了个罐头,里边不是肉,有点像后世的豆干,也是军需品。
然后李阳、方晨盈、杨墨就桌前下了,这时,刘立军也端着饭盒在一边坐了下来。
“杨墨同志,真是太感谢你了,这肉炖的是真好吃,下次我再买肉,到时候再请你。”
杨墨这个无语,吃个饭都不消停。
刘立军是有想法的,最漂亮的知青,方晨盈明显和李阳是一对,唐文君的条件不好,他自己放弃了。
杨墨的长相就不用说了,而且还有自己的房子,家里就她自己,这不就是最适合他的吗。
那个房子他可是特地去看了,比他家在省城的房子还好。
省城三间房,挤了八个人,杨墨那一个人就四间大房子,还有那么大一个院子,条件简直不要太好。
他有一次就在杨墨的院子围墙外转悠,幻想着这就是自己的家,回到家杨墨再伺候他,当时心里那叫一个美。
现在再看,优点又多了,做饭好吃,还和方晨盈是亲戚。
虽然在农村长大,可皮肤白嫩的比城市里的还好,这怎么看都是一个鸡窝里的凤凰啊。
所以,他也凑了过来。
必须展示出自己省城人的优势,让杨墨看到自己的优秀,才能尽早得偿所愿。
杨墨当然能看出这家伙虚伪的样子,就是不知道这家伙的龌龊想法,不然肯定告诉他,你想多了癞蛤蟆。
不对,这家伙是知青,有点文化,叫癞蛤蟆有点不匹配,叫蟾蜍更合适。
其实整体上看,刘蟾蜍还是挺有竞争力的,长相虽说不比唐文韬的俊朗,也不比李阳的儒雅,但也是浓眉大眼。
再加上这家伙能说会道,也能审时度事,在十八九岁的年轻人里,表现的相当突出。
不过眼界决定高度,他这些行为在从小大院里长大的李阳眼里,就有些幼稚了。
这顿饭吃的杨墨很没食欲,刘立军时不时的找话让她很烦,刚开始还因为礼貌和修养回他一句,后来则是你说你的,我吃我的,完全把对方当成了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