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勾错魂后,我成大佬心尖宠爆款热文 第313章(第1页)
小村庄,绿树成荫,村前,有一条清澈见底的河流缓缓流淌,河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银色的光芒。
微风拂过,水面泛起层层涟漪,如同无数颗钻石跳动。
河边有棵百年榕树,枝繁叶茂,树干粗壮需十几个人堪堪够围成一圈。
村庄中的姑娘媳妇儿们都爱来这儿洗衣服,有茂密的枝叶遮阳,不忙的时候,顺便捞些田螺、鱼虾回去加餐。
这天,知青点除上山的三人外,全员出动,来到门前这条河流摸石螺,等着沈依依晚上爆炒,自她第一次做这道菜,他们尝过后,只要得空,就是在河里摸石螺。
沈依依又找到一把,开心地捞起,发现旁边的林蔓有些摇摇欲坠。
“林蔓,你身体好些了吗?
我……沈依依你过来,你不许跟她说话!”
沈依依:……不许沈依依和林蔓说话的小姑娘名叫余悦,是原主的表姐,为人仗义、大方开朗,可惜长了张嘴,就是别人常说的刀子嘴豆腐心。
而且她对于林蔓(也是原书女主)总有莫名其妙的敌意,按理说和女主唱反调的一般都是反派人物,可这小姑娘身上,真看不出哪点像反派的样子。
穿进这本书己经西个月了,天知道这西个月我是怎么过的!
五月份种红薯和中稻;六月份种夏玉米、黄豆、晚稻和收一些茄子冬瓜类的蔬菜;七月份收玉米、花生;八月份这可是真地狱级难度,包括但不限于收春玉米、收早稻、收白莲、种瓜果等。
九月份刚收完红薯,过两天又开始收夏玉米和中稻。
哇哦!
鱼米之乡资源丰富,不愁吃喝,在这七十年代还吃得上白米饭,爽吗,拿命换的。
沈依依终于理解为什么前世看的70年代的小说,女主角基本都下到北方地区,那人家都有金手指,猫冬没吃的又饿不到她,那真是作者的亲闺女。
同样都是穿书的,呵!
没金手指就算了,最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