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买奴隶(第3页)
就这还有人剥削。
所以从山匪那里缴获来的金银珠宝他都准备让人去换成粮食储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还得给军队换上更好的装备。
他这银子啊都得用到刀刃上。
不过这些就没必要和个三岁的小家伙说了。
谢崇虽然决定回来住了,但他很忙,所以不能一直陪着晚晚。
那就得去买奴隶了。
于是带着秦晚晚去了一趟人牙子那里。
人牙子十分热情地把最好的奴隶带了出来。
谁会做饭
有几个奴隶站了出来。
谢崇问秦晚晚:你自己选还是我帮你选
秦晚晚靠在他怀里糯声道:晚晚自己选。
她凭感觉,选了个沉默寡言的妇人。
至于照顾她的人,秦晚晚看了一圈指着角落的一个少年。
我要他!
爹爹他的眼睛好漂亮呀。
那人牙子顺着秦晚晚所指的方向看过去有点为难。
这,那是个混血。
混血,就是天气百姓和草原部族的混血。
而且那还是狼部的混血,性情可能有点凶狠。
在这边混血并不少见,但这种人一般都生活得不好。
一是因为长相和天启人民多少有些出入,这在很多人看来是异端。
二来,他们天气人和草原各部族的关系一直是比较紧张的。
其他一些比较爱和平的部族还好,一些和天启人有血仇的,混血更是在哪里都不受待见。
狼部,身为将军的谢崇当然知道。
那是个很神秘的草原部族,他们自封为狼神的子民,逞凶好斗,个个都骁勇善战。
不过他们的骁勇都是在领地族人受到威胁的时候,和天启人倒也没多大的冲突。
但狼部在三年前忽然就从草原销声匿迹,已经好久没听说过这个部族的消息了。
狼部的人最出名的就是他们的眼睛。
他们的眼睛是蓝色的,很有特点。
你确定选他
谢崇皱眉,这小妮子一看就很好欺负的样子,那小子买回来能不能照顾她不说,别到时候反被欺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