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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八零奇葩军嫂,开局就被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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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拿下15台音响订单!(第1页)

“姑娘,做人要厚道,好歹我借你收音机用来给音响试音了,也算帮了你大忙,这么大的人情,你不能不还呀!”

文殊兰正拉开背包,美滋滋地收钱,听大叔这么一说,觉得自己确实应该有所表示,“我请你吃个饭吧。”

“我像是缺这一顿饭的人吗?我要的是音响,跟这一台音响一模一样的!只要你再做一台给我,钱不是问题!你要是不做,那你可太对不起我了!”

好家伙!

上赶着给她送钱就罢了,居然还威逼利用,就差没直接把钱塞她口袋里了。

这世上居然还有这等好事!

文殊兰简直要乐疯了。“叔,要不这样吧,你给我留个联系方式,就算是你在我这儿预定了。”

“预定是啥意思?”

这年头买东西,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还没有预定的概念。

文殊兰笑着解释道:“就是你先付一部分订金,预先在我这里下个买音响的单子,我按照你的需求,把音响做出来,等到做好了交给你,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再把剩下的尾款付给我,这就叫预定。”

众人一听,眉头都皱了。

“意思是要先给钱,才给做音响啊?”

“对,所以才叫预定。”

此言一出,大叔就迟疑了。

哪有还没见货,甚至货还没开始做,就先掏钱的道理?

“你有没有单位做担保?有单位出担保书,我才能放心把钱给你,不然钱掏了,没凭没据的,你卷钱跑路了,我找谁去?”

程锐眉头皱紧,正要说他可以做担保,被文殊兰给拽住了。

文殊兰猜到他想说什么,朝他摇摇头。

然后,她上前一步,一字一顿,诚恳道:“叔,如果你信得过我,我现在就可以拟一份合同,咱把合同签了,手印按了,这就是最好的凭据,如果我违约,你可以拿合同去公安局告我,让我吃官司,甚至坐牢。”

边说着,她拿出随身带的笔记本和笔,当场草拟了一份合同。

这下,不只是大叔,连商老板都吃了一惊,“你这合同,跟谁学的?”

不仅字迹娟秀,条理清晰,而且责权写得很明确。

所有条款一目了然,比正规大单位的合同还规范。

合同还明确规定了,文殊兰身为乙方,在收了订金之后,必须要在2个月之内把音响做好,如有毁约,需要赔付甲方三倍违约金!

关于交货,还有明确规定,如若不按时交货,每推迟一天,赔付甲方30元,上不封顶!

就问在场做过生意的人,谁见过这种合同?

谁有文殊兰这么大的魄力,敢签这种合同,还敢这么赔钱?

“你见过卖货的人,有谁这么干过吗?”

“没有!绝对没有!”

这年头,哪个卖货的老板不是大爷?

80年代中期,还处在计划经济改革阶段,虽然取消了各种凭票购买,但商品量不多,自然就不愁卖,甚至很多商品,得去供销社才能买到。

说白了,就是卖方市场。

很多供销社的店员上朝九晚六的班,拿死工资,上班没干劲,下班就掐着点跑,哪怕店里还有在选购的客人,他们也能干得出来为了下班关门,直接把顾客赶出去的事。

主打的就是一个卖方是大爷,反正商品就这么多,你不买,有的是人买。

服务态度更别说了。

后世讲究的微笑服务,顾客就是上帝,在这年头,听都没听过。

“不黑脸,不骂顾客穷酸就不错了,怎么可能主动赔钱,还赔这么多?”

眼前的年轻姑娘,商老板心里涌动着一股激动。

一双巧手技术过硬,眼界和魄力更让人佩服,是他做生意这么多年,没有在哪个老板身上见到过的。

太惊人了!

他有种强烈的直觉,眼前这姑娘,将来必定大有所为。

只要跟着她干,日子有的是盼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