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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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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3章 共同上书(第2页)

王冕摇摇头:“这些东西已经都被封条贴上了,按照朝廷的规矩,在美哟搞清楚这些事情之前,任何人都不能拿走。”

话是这么说,但王冕还没有把话说死了。

“除非是……”

这个除非很耐人寻味,陆云庆也不懂这些纲要开口催促,可是这会却被粟米直接俄拦住:“不必了,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作为商人,他可定知道这条规矩的。

因为货物本身存在差异性,所以为了保证商户们不受到损失,象是这样被扣押得东西,可有商户出钱,一一点五倍置换出来。

如果之后案件查明必须要没收的话,那么就没收。

如果不需要,需要返还的话,那么就把钱款直接退还回去就好,不过这里有一点要明确,就不是所有货物都可以置换的,还有要看着货物本身,涉及到什么案子。

并且在置换之后,就算是要退钱,也要将按照货物本身体量的储存费用扣除才是。

粟米咬着牙,从怀里掏出一堆金银券来,这些是沈安之前整顿经济的时候,所出现的产物。

很方便,而且比银票什么的好用多了。

粟米是有备而来。“那批货物本身价值在百万左右,这是一百五十万的金券,现在就把东西给我置换出来!”

“你急什么?”

王冕摇摇头,找了个手下人将金券收下,之后才告诉他们可以在三天之内返还,因为要办手续!

三天就三天!

从牧丞府离开之后,陆云庆心中有股说不出来的憋闷:“这个混蛋,就是该被杀了才是!”

“他的确该死,但是不是我们能做的。”

粟米深吸口气,他拿出去的那一百五十万,有五十万是他自己的钱,还有一百万都是柜上的货款。

他没办法不用也不行了。

“这件事我们要分别报告王爷;陆都督你的人总能去送信吧?”

虽然这话不好听,但是陆云庆很清楚,这一次的的确确是他自己没有做到:“放心我的人一定可以。”

“那么就让他们去吧。”

粟米的书信已经写好,现在交给他就行,而陆云庆这边回到官邸之后,也着手书写,之后派遣了二百人的队伍护送信件。

他不敢让信鹰传达,避免会被王冕在半路射杀。只有等出了肃州之后,在那样做才好。

幸亏是沈安训练出来的信鹰,特别抗造,不然就是这么一通折腾别说是送信了,怕是自己的命都保不住。

他们两个这边写了信,王冕也没闲着,他的书信也送出去了,不过不是给沈安,而是直接交给皇帝!

他作为一方大员自然有单独给皇帝上书的权力,所以要这么做,他也是希望借皇帝的口,拖延时间。

在王冕的印象当中,皇帝和沈安之间的关系可不是那么太好,所以只要自己话说得明白,那么肯定能保证自己的安然无恙。

至于钱嘛,他不是已经拿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