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第3页)
陈凡两罪加在一起,最少关半年。
半年。
他有足够多的时间和手段,让他在牢里“因病而亡”。
“纵容自己的妻子行窃,殴打自己的妻子,至其身残,来人呀!”
县令从箭筒里面,抽出一支令箭,扔到地上。
“把罪犯陈凡押下去仗打二十个大板,打入大牢。”
“大人!”
衙门外响起了一阵洪亮的声音。
只见一个身穿藏青色衣服的男人,立在公堂的入口处。
此人正是李山。
“李公子!”
李家在平安县毕竟富甲一方,县令对李山还是相当的客气。
“本官正在审案,如公子有事找本官,请稍候。”
“大人!”
李山走进公堂内。
“小人正是来给大人提供证据。”
“哦?陈凡之罪,早已是证据确凿,公子不可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