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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回八零年代:闪婚糙汉养崽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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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约会(第1页)

电视里正在播地方台的新闻,

楚怜夕一向不爱看这些,手里握着遥控器,却没换台。

莫刑在她身旁坐下,中间隔着半个人的距离。

新闻里正在播今天早上某区发生的火灾,莫刑看了一会儿,觉得无聊。

他转头却发现她不知何时换了姿势,怀里抱着章鱼形状的蓝色毛绒玩偶,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眼神里蕴含着一种说不清楚的情绪,也不知道这样看了他多久。

莫刑微微挑眉:“怎么?”

楚怜夕移开眼,声音闷闷地:“没什么。”

莫刑便不再问。

一时相对无言。

孩子们已经去上学了,不到傍晚,是不会回来的。

现在家里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楚怜夕整个人团着,像没骨头一样窝在沙发里,没精打采地盯着电视。

视线偶尔不由自主地飘向身旁的人,只见他交叠着双腿,闲闲倚在沙发上,别有一番慵懒的姿态。

两手放在腿上,骨节分明的手指捏着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轻轻地摩挲着。

不得不承认,有些男人的手,真的比女生的纤纤玉指还要赏心悦目,楚怜夕盯着瞧了好一会儿,忍不住把自己的手举到眼前来,细细看了看。

莫刑察觉到她的小动作,再看到她脸上生动的表情变化,不免有些好笑。

他低笑两声,探手将刚刚被她嫌弃过的白皙小手握住,拇指在她无名指上轻轻按了一按。

男人的掌心温暖而干燥,指腹的薄茧摩挲着她手背细嫩的皮肤,轻微的摩擦感,反而令人觉得很舒服。

他性格寡淡,平时其实很少主动亲近她,这一下的温柔缠绻,着实令楚怜夕怔愣了好一会儿。

“要不要出去逛逛?”

莫刑垂眸望着她,眼中竟有一丝难得的温柔,那一瞬间楚怜夕呼吸都停滞了,眼睫微微颤动,仿佛蝴蝶扇动的小翅膀。

莫刑瞧着,心头一动,手指动了动,下意识想伸手去触碰一下,只是还没来得及动作,就听到她乖乖巧巧的声音:“好。”

他回以微微一笑,放在身侧的手指蜷了蜷。

难得约会一次,楚怜夕美滋滋化了妆。

她换上了一件亮黄色的蝙蝠袖针织衫,下面打一条深绿色长裙,再配了个包包,温柔中又带着些许俏皮。

怕走路太累,她没穿高跟鞋,蹬了一双黑色小皮靴,蹦蹦跳跳跑出来。

莫刑开着自己那辆黑色轿车,载着楚怜夕出门。

黑色低调的轿车驶出军区大院大门,他问楚怜夕想去哪里,原以为她会去逛商场或者看电影,没想到她想了一想,却道:“我们去逛庙会吧?”

刘家湾每逢节日都会有庙会,今天刚好是九九重阳。

莫刑偏头看她一眼,答应了。

刘家湾分老城区和新城,老城区的建筑明显比新区矮得多,旧得多,也拥挤得多,尤其赶上庙会,广场上人山人海,搭台唱戏的、摆摊卖玩具或小吃的、与亲人朋友相携逛街的……热闹非凡。

马路本就不宽,又被路边的各种摊贩占去了一部分,这会儿已经堵得水泄不通。

纵然是已经习惯了堵车,此刻的拥挤和吵闹,还是令莫刑产生了些微不耐,修长的食指在方向盘上敲了敲,眉头微皱。

楚怜夕看出他的不耐烦,安静地坐在副驾上,不发出声响。

只是车流移动速度太慢,五分钟勉强能挪出去两米,楚怜夕这样的慢性子也等得不耐烦了,偷偷瞅了面无表情地莫刑一眼。

莫刑察觉到她的目光,询问地看过来,她只眯着眼睛冲他笑,也不说话。莫刑莞尔,唇角微微勾起,眼角眉梢露出一丝笑意来:“唱首歌吧。”

“啊?”楚怜夕愣了一秒,反应过来之后有些不好意思,却又不忍心拒绝他的任何要求,咬了咬嘴唇,小声问,“你想听什么?”

莫刑很认真地想了一想,“两只老虎吧。”

“……”

两会老虎楚怜夕还是会的,只是一张口总觉得羞羞的,所以把声音压得很小,很快就唱完了。

前面的车子终于移开,莫刑打着方向盘缓慢前移,见她唱完停下,低沉地“恩”了一声,漫不经心地夸道:“真棒。”

楚怜夕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什么嘛,跟哄小孩一样!

莫刑一心注意着前面的路况,没留意到她的窘迫,终于离开这个拥挤的路口,拐上另一条相对宽松的小路时,长舒了一口气,然后极其自然地转头催她:“再唱一个。”

楚怜夕无奈,又挑了一首儿歌唱起来。

唱完了觑他一眼,自觉地切换下一首。

“春天在哪里呀,春天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