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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罗威纳(第1页)

寧台县刑警大队警犬中队的警犬叫大壮,是一只四岁左右的罗威纳,体格强壮,脸方毛禿,日均伙食標准45元。

跟隔壁隆利县的警犬黑子相比,大壮更年轻,更帅气,也更强壮。但也正是因为年轻,它胸前没有功勋章,背后没有警民共建项目,所以,它每天的伙食费比黑子少30元。

大壮並不知道这一点,所以情绪依然非常稳定,看到有人过来,眼中还露著单纯的开心,尾巴轻飘飘的晃动起来下。

「大壮,坐好。」训导员大约觉得警犬摇尾巴有点丟面子,从墙的另一边过来,大声呵斥了一声。

江远顺著声音看过去,就见一名身材高挑,侧腿又长又细,细腰直背的女警,正好转身过来。

那一瞬间……江远感觉她的脸很像罗威纳。

脸型方方的,眉骨八八的,耳朵趴趴的,杏核眼微黑泛棕,似有愁容。

「李莉,借你的厨房用一下,炒个饭。有米饭和鸡蛋没有?」吴军一点都不客气的打著招呼,顺便介绍江远,道:「我徒弟,炒饭做的相当好吃。」

李莉礼貌的向江远点点头,再道:「你们从大壮的筐子里先捡几个鸡蛋,里面肉也有,我下午让送菜的补上。」

大壮听到自己的名字,坐的更直了。

吴军不是第一次来蹭大壮了,笑著应了,又问:「你吃饭没?一起吃炒饭?」

「好。」女警李莉爽快的应了下来,道:「正好,我腾点时间给大壮做饭。」

三人於是说著话,进到了警犬中队的厨房。

单论基础建设,警犬中队的条件比刑警本队还要差些,警犬训练的场地是硬化的土地,四周的院墙也是最简单的红砖水泥砌起来的,看手艺,指不定还是狗警员自己干的。

警犬中队的独立厨房,也不过是两间平房。建成年代指不定就追溯到八九十年代去了。只能说,寧台县这种地级市下属的小县城,在竞爭时代红利方面,实在没什么建树。

厨房內的设备倒是全的,尤其是一口大锅,下配的猛火炉,看著就挺有专业范儿,李莉却是指了指旁边的普通小灶,道:「你用那个,这边是给大壮做饭的。切多少肉?」

「不用肉。我就会做素炒饭。」江远道:「有鸡蛋、米饭,一点葱花和油就行了。要不要多做一点,给警犬吃?」

「不用了。你这炒饭太没营养了,不能给狗吃。」

李莉说著就从冰箱里掏食材,米饭分一点给江远,猪蹄全部丟入狗饭盆;鸡蛋分一点给江远,鸡排全部丟入狗饭盆;小葱分一点给江远,红萝卜西蓝花包菜碎全部丟入狗饭盆……

警犬的45元伙食標准,是纯纯的食物费用,就像功勋犬黑子75块的伙食標准,新兵3元的伙食標准一样,也是纯纯的食物费用,既不包括水电煤气,也不用分摊房租和人工的开销。所以都会觉得够吃。

对標之下,十七叔的蛋炒饭,三人份用米一斤,核成本2元;鸡蛋半个,核成本5元;菜油小葱加调料等,核8元足够——如此算来,江远等人这一顿的总费用为5元,人均伙食费大约是8元……

但来自十七叔的LV3的蛋炒饭技能,还是让这一餐显的色香味俱全。

相比之下,李莉的做饭技术,怕是LV1都没有,这一点,看大壮边嗅边吃的样子,以及李莉狼吞虎咽的状態,就可猜度一二。

「有空常来啊。」李莉猛吃几口,又一口气喝了半杯水,才拍著胸脯,对吴军道:「吴队,你这次招了个人才,这才是做事的人,能不能借到我们中队来?你看大壮,別的狗都是抢著吃饭的,它恨不得给剩下了……」

「用人的事,我说的不算。」吴军笑眯眯的推脱了一句,飞快的吃完了炒饭,起身剔牙,道:「我们下午还有活,碗筷留给你自己收拾了。」

吃饱喝足的吴军,喊上江远就走,动作嫻熟的像是三里舖巷子里的熟客。

江远回头看了眼大壮,就见它神情平静的吃著盆里的四十五块。不快,也不慢,表情平静的像是一台在给自己加油的车。

「女警给自己训的警犬叫大壮,有点奇怪。」江远一边走一边闲聊。

吴军笑了一下,道:「应该是她上一任的训导员给起的名字,他们当初还说,第一只狗叫大壮,第二只叫二壮,一路叫下去,整整齐齐的。」

「二壮呢?出去执勤了?」

「进了一条狗,计划就停了。」吴军撇撇嘴,道:「黄队的意思,狗太贵了,有一条就够用了,剩下的钱,不如招几个辅警。」

江远想了想,点头表示赞同。

中午。

江远趴著睡了半个钟头,再起来,打开早晨小王建议的故意伤害案的指纹,放成大图,认真的看了起来。

嫌犯留下了四个连续指纹,清晰度和完整度各有不同,选择哪个指纹主攻,是首先需要考虑的。

若是按照完整度来看,小拇指的完整度应该是最高的,但它得不到匹配的概率也是最高的。因为指纹採样採到小指的概率是最低的,许多地方办理暂住证之类的,都是采大拇指或食指,指纹打卡等等也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