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喜欢放火(第2页)
正因为被打击过,所以,他才知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说真的,尤其是到了审判阶段,抗拒从严意味著从重处理,很可能会多好几年的刑期。
同样的,这种信息都是有记录的,他也藏不住。
魏振国接手,声音不高不低,问:「因为啥?」
「不是都处理完了……」
「问你什么,你就说什么。」
吕鑫绷著脸,等了一会,才道:「就打架,拘留而已。也拿过別人的东西。」
「因为点著了餐厅的厨房,所以跟人打了起来,是吗?」
「是,就不小心,不依不饶的。」吕鑫很是不屑的样子。
魏振国撇撇嘴,上一个案子的办案民警信息不足,显然是被这廝给蒙了,没能深挖下去。一个纵火案的嫌犯,点著了小餐厅的厨房,怎么可能是不小心,分明是跑到了城里以后,手痒痒了。
轻敲了一下桌子,魏振国淡定的道:「你撒谎了。」
吕鑫一脸无辜的看向魏振国。
「你不是不小心点著了餐厅厨房,你是有意纵火。现场的油瓶上,就有你的指纹。」魏振国眼神锐利的看著吕鑫,又示意旁边的民警出示了照片。
隔著栏杆,指纹上的断点看的不是很清楚,只当是一副完整的指纹。
「那是……那是打架的时候,抓了油瓶。」
「抓油瓶做什么?」
「就想打人,后来又放下了,我也没用油瓶打人。」吕鑫对答的流畅起来。
魏振国却是一笑,道:「因为你想用油瓶点火,对吧?」
吕鑫的眼神一闪,忙道:「没有的事。」
「你挺喜欢放火的,是吧?」
「没有。」
「那我在这个起火点找到的指纹,又怎么解释?」魏振国又拿出一张指纹图,缓缓道:「一次是巧合,两次三次,能是巧合吗?你当司法系统是傻的吗?」
吕鑫的嘴唇动了动,脸上的表情已是绷不住了。
他现在已经开始后悔,当初为什么不戴手套……但兴致起来的时候,身边哪里能正好有手套呢。再说,带著也不方便,看到了容易被人怀疑。
魏振国等了足够长的时间,再用极具压迫力的声音,道:「说吧。」
「我……我没有……」
「你要是不交代,我就用指纹定罪了。」
「不是,我……」
魏振国「啪」的拍了桌子,道:「说!」
吕鑫声音的身体抖了一下,迟疑几秒,再看看两人,终於道:「我不是真的想放火,我就是看那个废品收费站不爽,正好在抽菸,我就顺手把纸给点了……」
他最近一段时间,也就这么一次纵火的经歷,造成的损失也不大,他离开没多久,火就被扑灭了。估摸著,不是废品收费站的老板自己灭的火,就是哪里的热心群眾。
这种级別的案子,以吕鑫的理解,应该也不会判的太厉害。
魏振国和同事互相看看,悄悄的递出眼神来。
吕鑫交代的案子,显然並不属於他们所掌握的几个案件之一。
这说明,眼前的吕鑫是犯了更多案子的惯犯。
魏振国內心微动,但脸上丝毫表情不露,看著吕鑫,声音冷冷的道:「按照时间地点的顺序说。」
「是。今年3月,西红区,五里舖的废品收费站。」吕鑫既然开始说了,神情反而松弛下来,一五一十的交代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