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袁语堂(第3页)
他大高个,在男生来说,经常不用看脸,看个子就足够了。
现在的话,他的模样比最初入职的时候沉稳了一些,没有那么面嫩了。
穿著也很利落,有腔调。
只是警局里,在乎时尚的只有法医——因为写报告的时候,经常要描述死者的衣著——但师父吴军的衣品还停留在上世纪,对江远和最新死亡的年轻人的穿著漠不关心。
江远打量著老三袁语堂,心里想著,此人会不会是性取向有点问题。
主要对方穿了一双Gucci的皮拖鞋,金色的那种,上面还乱七八糟布林布林的各种配饰闪著,脸还画了澹妆,精致的超过了富二代的自我修养。
饶是江远的足跡鑑定级別很高,乍看到这样一双鞋,都要喊一声雄兔脚扑朔了。
再想想此君白天的时候,还一副职场精英的模样,顿时感觉袁家父子特別刑。
老三不在乎江远的眼神,他就是特意穿成这样过来的。他开了一个头,然后就直接说了来意:
「江警官我是来给你提供线索的。」
黄强民他们也都竖起了耳朵。
老三道:「我大哥,功利心重的很,他是那种要做一件事,天天熬夜到五点都要做完的主。老爷子早就说要把公司交给他,结果这一说就说了十多年,我要是大哥,我也忍不了。」
见江远认真听。
他又继续道:「我知道今天有狗崽子去跟你们告状,说我以前的事情,那些事我承认,但是谁没年轻过。不瞒你们说,我跟人打架都是站在最后声音最大,不敢上前的那种,就是嘴炮,这次的事情,跟我一毛钱的关係都没有。」
老三觉得对警察剖析自己的过往还有点刺激,继续道:
「我大哥有问题,但我二哥才是真的狗。你看他平时表现的吃喝玩乐,不关心公司的事情,哼,实际上手伸的比谁都长,我上次碰见他和公司的老头私下吃饭来著。」
「这一次,我二哥弄不好,是想把我和大哥一起干掉。」
「怎么干掉?」江远反问。
「上市是我大哥主导的。我爹是老派人,本来想搞家族企业的。但现在市里面有要求,我大哥又想上市圈钱。加上董事会的其他人也有这个心思,我爸就同意了。」老三顿顿,道:「如果冤枉是我找人偷的东西,同时再把那些文件放出来,让上市黄掉,那我爸不就只能选老二了?」
老三把该说的都说完了,转身就走,回头又对江远道:「哥们,等桉子破了,咱们一块喝酒,我看你顺眼。」
江远盯著他的鞋,摇头拒绝道:「破了再说吧。」
「好嘞,不耽搁你了。」老三说完摇摇摆摆的走了。
江远几人互相看看,就接著忙活起来。
正如小胖所言,遇到这种桉子,哪里有不熬夜的。
不过,也没有熬太久。
凌晨三点。
江远比中了指纹。
正如其所猜测的那样,这是一名三十五岁,但有二十年偷盗史的资深专业小偷,生涯中的一半时间在坐牢度过。
这一次,他有两根手指,按到了门框內侧,大约是刚开门的时候碰到的。后续擦拭的时候,也是略过了这里。
指纹是专业小偷的最大敌人。
袁宅的书房门足够高级,即使是专业小偷,也许屏息凝视的认真开锁,而且,肯定是不能戴手套的,否则,手指的触感不同,开锁的效率会很低。
至於擦拭指纹这件事,小偷们也从来做的不够专业。
江远將各项信息发给黄强民,再看著他用手机,將一中队的伍军豪等人喊起来,再跟胖瘦组合一起返回跟前的酒店休息。
第二天。
江远尚在睡梦当中,就被黄强民的电话给吵醒了。
「要出发了?」江远迷迷湖湖的问。
「老三死了。」黄强民言简意賅。
「一分钟。」江远彻底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