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景岭小区(第2页)
「凶手为什么不將骨片扔进人工湖?」江远站在山上,看山下波光粼粼的人工湖,就觉得奇怪。
「因为人工湖每年定期清淤。」这次说话的,是现场指挥的余温书得到了消息,亲自过来了。
余温书的风格不像是徐泰寧那样细致和事必躬亲,整体显的懒懒的,道:「我跟山下的物业经理聊了聊,他们去年清淤,还抓了不少鱼,清淤还收费,就很积极。」
「余队长。」江远先问候一声。
其他人也是纷纷问候。
余温书等大家都问候结束了,拜拜手笑道:「说案子就行了,不用搞这一套。」
江远遂道:「所以,这边的人工湖,把骨片丟进去,也做不到一劳永逸。」
余温书「恩」的一声,道:「案犯应该是考虑到这一点了。这边的垃圾都是垃圾车自动倾倒的,不经人手,是最好的处理渠道了。」
「这样说来,案犯应该就是这边的住户,或者最起码对这边有相当的了解了?」江远很轻易的得出这个结论。
余温书沉沉的点点头。
得出相同的推断不困难,正常人开著车,到一个陌生的小区丟烧剩下的人骨头,开车到山脚下看到了人工湖不丟,偏偏要开车到山上的小区,丟人家的垃圾桶里,有这个必要吗?
如果不是知道收集垃圾的规则,以及人工湖的清淤程序,正確的做法就是丟到人工湖里去。
跟正確一点的做法,是丟进哪条河里去。
更简单更隱蔽的方式不选择,反而选择麻烦的,最適合的理由,就是本地住户。
不过,这里面有一个问题,也就是江远刚才说的后一部分,「对该小区有相当了解」的人,其实也有可能做出相同的选择。
比如一两年前还居住於此的住户,或者租客,又或者来这里玩过的亲戚。
就现有的线索来说,余温书是不太愿意討论这个问题的。如果真相真的如此,那通过住户排查的路线就相当於走不通了,这个案子,甚至都可能办不下去了。
江远此时也在做思考,並道:「其实,如果想处理的一点都不剩,应该再烧烧,然后砸碎了再磨……」江远想道:「有点著急。」
都烧到瓷化状態了,老实讲,砸一砸,可以砸的很碎了。
当然,现在的骨片已经很碎了,最大的骨头才是手心大,最多的椎骨,每块也就跟一截小排骨的大小差不多。
到了这个程度,大概率已经是被砸过了,或许对凶手来说,已经不想继续砸下去了,又或者,是工作量太大了,砸到这个程度,已经腰酸背痛了……
再或者,不敢敲击的太久?
江远回忆著自己看过的骨块,转头问道:「伱们有询问过居民们关於噪音的情况吗?很短的时间也应该记录下来。」
「有问过,主要是景岭小区,其他小区的,还没有系统性的问过。」余温书明白江远的意思,问:「骨头都有敲砸过的痕跡吗?」
「我觉得应该是这样,先烧过,烧的比较脆了,砸了,然后再烧,之后去了一些边缘,隨便砸了砸,就是现在这个样子。」江远说过,道:「现场肯定很混乱的,得有一个比较大的面积来干这个事,然后免不了得有敲击的声音,半个小时总要的。」
「我让他们把噪音的问题加进去。」余温书没说要全体排查的意思。30分钟的噪音,本身就是一个估计,说不定还是分开搞的,再或者有吸音的准备呢?
总而言之,从余温书的角度来看,这个线索是不拿稳的。
而他,也不可能像是徐泰寧那样,遇到一个线索,就堆满资源。
就长阳市刑警支队的情况来说,给几万人做排查这种事,在一个案子里用一次就打满了,用两次的话,就一定要有成果出来,否则,就得有人背责任。
江远经歷的案件也不少了,能够理解余温书的谨慎。
所谓领导动动嘴,小兵跑断腿,如果因为领导体恤民力,而称其为无魄力,那就太双標了。
而且,长阳市刑警支队的实力已经相当可以了,换成寧台县的话,几千人规模的排查,就是极限了。
再聊两句,余温书自去忙了。
江远慢悠悠的溜达溜达起来,绕著小区,特別是发现烧骨块的垃圾桶附近,边走边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