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金粉爱马仕(第1页)
江村小区的8个摄像头,囊括了进出口和內外2个电动车停放点。
里面的电动车停放点搭了雨棚,外面的露天临街,都不影响窃贼们的积极性。
看视频监控的时间长了,牧志洋和江远就发现,过来偷电瓶车的,总共就是3个人。
一位是在工字钢下方可能留有指纹的冲锋衣男人,约莫二十多岁的样子,基本都是採用万能钥匙暴力开锁,集中来过几次以后,就不再来了,估计也是怕被保安之类的认出来。
另外两人一伙,更加暴力,总共来过两次,都是晚上开一辆电动三轮车过来,停到门外的电动车停放点旁,看有未锁地桩的电动车,就剪断电池旁的保险丝,再用磁铁贴了喇叭,解决了报警就直接搬走。锁了桩的电动车,则用液压钳剪断锁车的鏈条锁或者U型锁,再將之搬上三轮车,一次偷走多辆电动车。
江村小区属於县城的边缘地带,县衙所在的南岸相对繁华,北岸就是些新建的居民小区,以及配套不全的街道,犯罪嫌疑人偷了电动车,三拐两拐的就等於出城了,寻都没处寻去。
「都好没技术含量。」江远將监控视频看完了,又將搬运组丟菸头和垃圾到路边排水沟的画面翻拍到了手机里。不由评价了一句。
他以前想像的,或者认为的,开电动车至少需要开锁技巧这件事,在两个组別中,都没有丝毫的体现。
而且,从效率和实用性上看,这两个组別採用的方式,竟然还都比用开锁的模式好。
因为技术开锁总归是需要一点时间的,再快的开锁,无非就跟第一组的暴力开锁一样,转两下打开,不可能再快了。而要是技术开锁的速度再慢一点,弄不好还要被人怀疑。
牧志洋则是乐悠悠的道:「都偷电动车了,能有什么技术。还有更烂的,暴力开锁都不懂的,就在大街上晃悠,看谁的电动车的钥匙忘拔了,立马坐上去开走……」
「那要是遇不到忘拔钥匙的电动车呢?」
「回家泡个面,继续玩手机唄。」牧志洋撇撇嘴,道:「还有专门偷电池电瓶的,比这个高级不到哪里去。」
「就说,这三个人结果还是有追求的?」
「可不是。就这俩用液压钳的,你仔细看,他们都是优先剪锁头的。为啥,因为锁叉可以做的很硬,但锁头的造型复杂,硬度就不能高,高了加工不出来,或者加工出来太贵,就是这个意思……」牧志洋也是转述听来的东西,但说的还算是清楚。
防盗这种东西,归根结底还是要讲究性价比的。
20块钱的U型锁,只能防路人,防不住冲锋衣这种暴力开锁的。60块的U型锁只要锁的位置正確,大抵是能防住冲锋衣的,但防不住液压钳这种搬家流。
电动车自带的报警系统也是一样,自带电源的报警器就比用接电於电瓶的报警器实际点,有两个喇叭的报警器就比有一个喇叭的麻烦点,不过,再好的防盗系统,都怕遇到对的人,尤其是制式防盗系统,就像是书本里的「例题」一样,再难的例题,也只能防得住不看书的,防不住聪明好学的。
电动车最好的防盗模式,是车主对自家车的防盗系统做一些个性化的改变。都不需要是改良或改善,只要改一改位置,改一点点模式,防盗成功率就会大为提高。这就好像把书本里的例题稍微改造了一下,换换数字什么的,就足以挡住那些没有认真学习或不够聪明好学的学生了。
不过,都沦落到偷电动车了,认真学习的程度,聪明好学的程度也就那样了,看看他们留下的线索就知道了,但凡数学能考120分的孩子,做再渣的题目,都不可能这么不谨慎的。
江远跟牧志洋各自骑一辆电动车,先到江村小区旁的走马道派出所报导。
经过牧志洋同志的一番交际,两人顺利的领出了一名辅警隨行。
辅警虽然带了一个辅字,但在目前的基层司法体系里,却是什么工作都要做,什么工作都能做。穿著FJ打头的警号的执勤服的周塔,更是年过40,足足有15年的从警经验。
走马道派出所也是怕江远和牧志洋两个小年轻不懂事,才派出了周塔。
比起普通民警,周塔的交际能力相当不错,走了一段路,就跟江远和牧志洋熟悉起来,继而道:「现场勘查的活,我也是经常做的,其实,要只是扫指纹的话,你们说一声,我们过去扫了就行,不用专门过来……」
「我想自己扫一下。」江远客客气气的解释道:「那个工字钢上的指纹,有一个月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扫出来。」
周塔一听,立即止了这个话题,转而道:「其实也不一定就要扫指纹,到街面上打听打听,说不定也能找到人。这些偷电动车吃饭的,没什么跟脚的。要是愿意下力气,总有人会给供出来。」
「那下次试试。」江远只是帮亲戚们找找电动车,请牧志洋和周塔跑一趟已经很麻烦人了,没必要做成人托人的人情债。
何况,江远也不懂街面上的事情,为此欠下人情,还不知道又是何等的复杂。
周塔三两句话,確定了江远的態度,就笑呵呵的进入聊天环境。他一天天的在附近巡逻,哪个店里的饭菜干净,哪个超市里有老鼠都一清二楚,说的也算有趣。
等到了现场,穿著执勤服的周塔很有工作积极性的去做现场笔录了,牧志洋跟著江远蹲到工字钢跟前,弯腰瞅了两眼,道:「这怎么看还有没有指纹了。」
「可以用放大镜,或者紫外线之类的看。」江远將隨身带来的勘查箱摆开,隨口道:「咱们今天的情况,不用那么麻烦,直接扫粉就行了。」
说话间,就见江远点兵点將似的,从几个金银黑灰白色的瓶子中,取出一个装有金色粉末的,又取了一只毛茸茸的酒黑色刷子出来。
重新看了眼翻拍的照片的位置,江远用毛刷蘸了金粉,轻轻弹动刷柄,使得400目的铜粉,细密密的落到尚算平整的钢面上。
从牧志洋的角度去看,江远弹的就格外均匀,配合他的前奏,竟是颇有仪式感。
「搞技术的就是不一样啊,你这个还挺有讲究的,我们一般都是用银粉的。」牧志洋作为刑警,出现场的时候,也是要经常扫指纹的。有些小案子,能自己动手的,总比请刑科中队的人过来简单。
江远观察著工字钢表面,道:「银粉附著力强,適合的场合多,算是万能粉。但今天这个背景太浅,用金粉的对比好。」
「你这个刷子好像也不一样。」
「纯灰鼠毛的。200多一个,我专门要出来的。」
「这个破刷子200多?」牧志洋讶然。
「灰鼠毛号称刷毛里的爱马仕。」江远甩了一下毛刷,笑道:「你看毛尖,又细又直,而且软和,不容易破坏指纹。」
「这就爱马仕了?」
「因为女生用的化妆刷里面,灰鼠毛也是最好的。它刷指纹舒服,女生的脸被它刷著也舒服。」江远接著又补充道:「跟金粉最配。」
江远说著话,趴下来,端平右手,用灰鼠毛刷的尖端,极轻柔的拂去工字钢表面的金粉,温柔的像是给美女晕染眼影一般。
隨著多余的金粉散去,几个不太完整的指纹,就出现在了两人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