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取证(第1页)
牧志洋也趴了下来,仔细的看那几个指纹。Google搜索.com
残缺不全的指纹,以指尖的位置为主,中间部分按压的都不是很全面,总面积也都不大的样子。
「时间还是久了点?」牧志洋有点失望。200多的刷子,刷的还是一听就贵的铜粉,结果也没刷出完整的指纹来。
江远先是取了照相机出来,尽可能清晰的拍了照片,才直起身来,直接看著拍摄出的指纹图案,缓缓道:「残是残了点,但应该能凑出十几个特征点。」
牧志洋踮脚看了指纹,颇为意外的道:「这个形状都不全了,纹路也模模糊糊的,还能提出十几个特征点?」
「你应该看看我前些天做的纵火案的指纹。」江远又俯身拍了几张指纹照片,接著开始拍摄现场照片。
牧志洋一拍脑袋:「你说我这个联想能力……唉,也就是你了,换个人过来,这个案子还真不好弄。」
同样的指纹,若是县局的现勘擼出来的,痕检肯定得装作不屑一顾的样子。否则怎么办呢,残成这种狗样子,甭管老严还是小王,都是匹配不出来的。
就算指纹的完整度再高一点,两人估计也是不愿意做的。
完整的指纹是有手就能做匹配的,残缺的指纹可是越残越闹心,残缺成纵火案的程度,那就不仅是闹心的程度了,还可能损耗心力,损耗的还得是专家级痕检的心力……
用这种烧掉牛人脑细胞的方式破的案子,如果只是几辆电动车被盗,办案民警都会觉得不好意思。
江远自己做,就没有那么多囉嗦的话了,客客气气的道:「是我只会指纹。派出所查的话,应该有別的办法吧。」
「有办法,也不见得就能破获了。偷电动车这种的,好多都是流窜作案,跑一个地方呆一段时间,钱花完了,觉得危险了,又去另一个地方,跟旅游似的。」牧志洋莫名的觉得有点羡慕。
做完现场笔录的周塔正好回来,听到牧志洋的后半句,赞同道:「確实是。有些人也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的。」
「我尽快把指纹比出来。」江远能做的也就是这个了。拖的久了,就算指纹比出来了,犯罪嫌疑人跑了也是个麻烦——这又是现实中的一重麻烦,哪怕知道犯罪嫌疑人在哪里,异地办案的手续,耗费的时间和精力,还有燃烧的经费,全都是麻烦。
想像两位民警,很可能是四位民警,开车前往也许上千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与当地刑侦部门沟通,请求派人协助侦查和逮捕犯罪嫌疑人,在此过程中因为加油、过路费、加班费和食宿大把的花著钱,结果带回家的是一名偷窃了数辆电动车的小毛贼,还有可能抓不到人……谁想起来,心里都会欠得慌吧。
比起年轻的牧志洋,周塔更加无法理解江远。
不过,他习惯了多做事,少说话,帮著江远把东西整理清楚,就马不停蹄的赶往小区外的停车区。
到了地方,三人各自戴上手套口罩,开始扒著下水道,试著將视频里看到的菸头和垃圾找出来。
三个人,两大袋,很快都满足的站了起来。
「污染成这个样子,估计就菸头能用了。」江远嘆了口气。下水道里的菸头不少,他全部起了出来,又用小证物袋一个个的收集起来。
就这个动作,江远做了一刻钟有余。
牧志洋看著都累,拖了手套,捂住鼻子又嫌弃的松开,道:「垃圾水都浸进去了,还能查DNA?」
「应该没问题。菸头保存DNA的能力很强。」江远仔细观察了一下菸头,道:「只要不发霉,10年的菸头都能测出DNA来。」
「这么厉害?为什么?是吸的时候浸进去了?」牧志洋一天到晚跟著师父破案,倒是没关注过这个。
江远点点头,道:「一方面是吸菸的时间长,再一个,是菸头的结构好,能抵御外界侵蚀。等到测DNA的时候,把里面的棉一条条的撕出来,也比较容易测出来。」
「所以我们在派出所里老说,犯罪要学习,你说,都这个时代了,还有人把菸头丟到犯罪现场的。我们平时搞案子也是,一个个傻乎乎的,到处留的都是证据……」周塔笑呵呵的摇头。
比起老辅警的周塔,牧志洋反而看的透彻,道:「他们也不是想留证据,他们就是顾不上。我有次跟著师父去搞命案都遇到过一次,凶手杀了人,从巷子里跑出去,手里还带著血,就抽菸,抽完也把菸头丟跟前,他们不是不知道,是当时脑子已经想不到这些了。太紧张了。」
「这么说也有道理,反而做盗窃案的轻松,思维敏捷,不好找证据。」周塔道。
「做盗窃的,重复次数多,熟练程度也高。一般搞凶杀的,一两次就完犊子了,没机会歷练。」牧志洋开始做起了总结。
「凶杀也复杂,现场经常乱糟糟的,又有尸体……相当於一个大项目。盗窃的是小项目。上来就做大项目的人,肯定容易出错。」周塔同样总结出了一些经验。
江远扬了下证物袋,道:「回去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比到DNA。」
「尽人事听天命嘛,就是这么回事。」周塔跟著跑了这么长时间,也是希望能有结果的。只是相对於成功,他对失败的经验更有感触。
江远只轻轻点头,要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完整的跑一个案子。